長春社表示,在4月初發現山貝村以北,兩個魚塘中間被填出3條疑似新塘壆,令原本魚塘被分割為5個小塘,並指新塘壆的闊度足以讓兩部大型剷泥車通過,促請政府採取具阻嚇性的罰則,及要求涉事人士把魚塘恢復原狀。
長春社表示,多年來一直監察位處「濕地緩衝區」,元朗山貝村一帶濕地破壞問題,在今年4月初發現山貝村以北,兩個面積約5.9萬平方米的魚塘,中間被填出3條疑似新塘壆,令原本魚塘被分割為5個小塘。根據團體在實地視察,倒泥而成的新塘壆的闊度足以讓兩部大型剷泥車通過,北面部分被填闊的塘壆,距離濕地保育區不足30米,不少塘壆上的植被完全被清走,現場亦有兩部剷泥車,以及相信是規劃署發出的告示。長春社指,山貝村一帶的魚塘濕地現時劃作「鄉村式發展」,一直是「倒泥黑點」,而今次倒泥地點的東南面,早於2008年已有非法填塘活動,又指山貝村由村公所起以東一段約300米長的山貝路,道路以北的魚塘多年來亦不斷有倒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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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指,政府仍在研究放寬濕地緩衝區作發展之用,擔心容易令私人地主、發展商以為濕地緩衝區內有發展機會,增加「先破壞後發展」誘因,令類似山貝村的倒泥情況愈加猖狂。團體強調,「濕地緩衝區」內魚塘或濕地是整個生態系統不可分割的部分,並指不應貿然釋放「濕地緩衝區」。團體續指,相關部門應主動監察及調查,又指涉事魚塘雖位處「鄉村式發展」,但任何非政府統籌或落實的填土填塘或挖土工程,須向城規會取得規劃許可,並指已去信環保署,元朗地政處及規劃署要求調查事件。團體促請,政府部門採取具阻嚇性的罰則,及要求涉事人士把魚塘恢復原狀,並指日後亦應嚴謹把關,不接受任何造成后海灣濕地功能永久損失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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