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女童去年9月在馬鞍山一個屋苑的會所泳池游泳時懷疑遇溺死亡。警方調查後發現泳池當時只有1名救生員當值,拘捕涉落假口供的1名泳池負責人及2名救生員,涉訛稱事發時有2名救生員當值。3人被控3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其中25歲救生員今於沙田裁判法院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把案件押後至5月18日判刑,期間續准他保外出釋;另外兩名被告則押後至6月8日答辯,以待去信與律政司商討。

3名被告依次為25歲救生員朱禮言、20歲救生員戴翔及28歲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朱承認於2021年9月22日,在西沙路533號帝琴灣凱琴居會所明知地作出虛假的陳述,即於當日他與男子戴翔為帝琴灣凱琴居游泳池主要救生員;及於當日下午大約4時50分要求戴翔前往上述游泳池泵房作檢查,以誤導女偵緝警員編號27066袁可欣。

案發泳池的物業管理公司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被票控違反《泳池規例》,即於同日沒有在帝琴灣凱琴居會所游泳池作出安排,使泳池有不少於2名救生員當值。啟勝今亦認罪,被判罰款2,000元。

朱承認的案情指,本案死者7歲女童一家案發當日下午到上址探望朋友,並與另外4名兒童在會所游泳池的淺水區玩耍追逐。傍晚6時15分,女童母親發現女兒失蹤,期間一名男泳客在池底尋獲不省人事的女童,隨即把她救起。女童送院搶救後不治,驗屍報告顯示其死因為遇溺。警方同晚到案發泳池調查,朱當時稱遇溺事故發生時他本人在場,但另一位救生員在泵房檢查,其後錄取口供時亦以相同說法。

不過警方之後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朱謊稱的另一名救生員事發時根本不在場。朱在11月4日被捕,承認之前向警員撒謊,案發當日下午5至6時半期間其實只有他一人當值,另一救生員在女童遇溺後才出現。警方其後檢驗朱、另一救生員及泳池判頭的手機,發現三人透過Whatsapp「夾口供」。

同案被告戴翔被控於2021年9月23日,在馬鞍山警署明知地作出虛假的陳述,即於2021年9月22日下午大約5時30分到達凱琴居游泳池,及於當日下午大約6時10分應朱的指示前往泳池泵房加漂白水,以誤導偵緝警員編號16366池俊偉。

莫則被控於2021年9月23日,在馬鞍山警署明知地作出虛假的陳述,即安排朱及戴於9月22日在下午5時至9時於凱琴居游泳池工作,以誤導偵緝警員編號9736鍾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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