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日(9日)下午約3時在區內展開行動,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拘捕一名47歲本地女子,涉嫌管理賣淫場所。另外兩名年齡分別45及46歲本地女子,則協助管理賣淫場所被捕。行動中,警員同時檢獲按摩牀、按摩油、毛巾及即棄內褲等證物。
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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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展示證物。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