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司法部公布,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將如期舉行,日期為6月11日,考場設於香港、深圳及珠海。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香港法律執業者通過大灣區考試,可以在大灣區內地9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對開放法律市場並融入祖國發展至為重要,香港法律執業者取得雙重執業資格將有利於香港為大灣區企業提供服務。

律政司又提醒,早前已報名參加2022年大灣區考試並完成法律知識培訓的法律執業者應盡早於5月20日至24日期間,登錄司法部網站選擇考試地點及繳交相關考試費用,同時又提醒考生應採取防疫措施,注意個人衞生,同時亦須在考試日進行新冠快速抗原測試及填妥「考生健康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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