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於我市持續鞏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復工復產的實施方案》,訂下三個階段復工時間表及防控要求。上海將分三階段復工復產,即日起至5月21日集中恢復產業鏈及供應鏈;第二階段即5月22日至5月31日將擴大復工復產;第三階段即6月1日以後,加快全面復工復產。
在第二階段企業申請復工時,將簡化程序及加快批准申請,企業仍需要實施閉環管理。而在第三階段,企業無需要再封閉管理,無疫情風險區域內的企業與小區可正常通行,而有疫情風險的企業或小區就需要繼續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居家辦公,或者由企業安排專車、租車方式組織員工點對點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