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於5月23日至昨日(26日)一連4日在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分別是代號「光影行動」、「曙光行動」及連同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及「權能者行動」。行動中共拘捕10名懷疑非法勞工、5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1名涉嫌協助及教唆者。
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58個目標地點,包括食肆集中區、住宅大廈、餐廳、零售店鋪及菜檔,共拘捕6名懷疑非法勞工、2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1名涉嫌協助及教唆者。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1男5女,年齡介乎31至44歲。當中一男一女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外,一名女子亦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一男一女,年齡分別為47及49歲。同時,因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在港違反逗留條件而被捕的則為一名57歲女子。
此外,於「冠軍行動」及「權能者行動」中,執法人員於中環及新界北區搜查了87個目標地點,包括工場、車房、按摩店、住宅大廈及貨倉,共拘捕4名懷疑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3男1女,年齡介乎29至44歲。當中3名男子持有「行街紙」。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2男1女,年齡介乎42至57歲。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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