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刷單賺佣」求職騙案日漸猖獗,在過去短短3日警方已經接獲8宗同類案件,涉款逾250萬元。網上刷單即由賣方付款請人假扮顧客,通過虛構交易的方式提升貨品的銷量和排名。不過相關行為除引伸出大量騙案外,更涉及虛假交易,有機會被控告串謀詐騙。
大律師陸偉雄向本網形容,刷單就有如「做媒」,是要製造假像,將「唔係好嘅產品講到好好」,或「令人相信產品好多人買」,負責假扮顧客的人員,亦有法律責任:「人哋叫你做一啲野,你都冇求證,俗語所謂隻眼開隻眼閉,都會干犯串謀詐騙,因為你有責任去核實。」
受害人追討損失有困難
在舉證方面,陸偉雄承認相關案件的實質證據較少,但法庭可依靠推斷原則去判案。例如涉案人未曾光顧有關商店,就吹噓該商店價廉物美、 衞生、服務好,法庭就會推論涉案人作出了虛假聲明。
他又指,如消費者受到虛假陳述影響而購買相關產品並導致損失,理論上可以向作出陳述的人士追討,但機會不大,因涉案人事大多欠缺經濟能力、身份不明,即使能識別身份,涉案人亦未必身處香港,警方在「拘捕上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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