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在毋需記名表決下通過修訂《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決議案,容許強積金計畫投資由中央政府、人民銀行和三間內地政策性銀行發行或無條件擔保的債券。

會上,多名議員發言都支持有關決議案,其中商界(第二)議員廖長江表示,希望政府與積金局進一步加強對強積金的宣傳教育工作,以及更全面檢視和改善制度,令強積金可真正發揮本港基本退休保障的作用。

至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則在會上表示,有關債券都具備穩定及有助分散風險的優勢,有重大投資潛力,能為強積金計畫成員提供更多元投資選項及穩健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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