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二酚產品(CBD)日趨普遍,政府計劃今年內提交修例,將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除非是處方藥物或獲得當局許可等,否則不得製造、售賣和管有CBD或CBD產品。禁毒專員李基舜今日(6日)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表示,CBD產品廣泛含有受管制的「四氫大麻酚」THC成分,而CBD本身亦可以通過自然降解或人工程序,轉化為THC,目前的檢測制度並不能保障市民健康,當局有需要設立全面、跨產品的管制。

另外,近年世界各地推出多個CBD產品,對管制工作帶來挑戰,他指當局計劃今年完成立法,禁止製造、售賣、管有「大麻二酚」CBD產品,會讓業界有合理時間處置目前管有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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