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男警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合共逾32萬元,遭廉署起訴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他早前認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報告反映被告有反省,他因想賺快錢而犯下本案,故給予機會被告判社服令。

張官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的家庭崗位有正面評價,犯案主因是他有賭博陋習和想賺快錢,認為他已有一定反省。報告建議判處81至160小時社服令,被告沒有法律代表,他表示願意履行社會服務工作。

被告蘇靖峰承認於2021年8月13日至10月27日,在香港向一位名為「外」的收受賭注者投注。案情指,被告透過朋友獲得「外」的電話號碼,「外」為被告開立網上投注戶口以投注足球賽事和百家樂,並提供一個南洋商業銀行以供他購買投注戶口點數。

案發期間,被告的投注戶口收到來自他本人,其妻王海彤及其友彭閨謙轉入逾200筆款項,涉款逾32.2萬元。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轉帳至「外」提供的戶口以落注,亦知道使用的投注網站為非法網站,該網站提供的賠率較香港賽馬會高約5%至10%。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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