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先後接獲一名28歲姓徐男子及一名39歲姓容本地男子報案,指早前回應社交平台求職群組內的招聘廣告,分別透過充當網上電商及食物點評刷單員,於購物平台以點擊購物推高商家名氣以賺取佣金。

初步調查顯示,騙徒初時曾向受害人發放佣金以獲取信任,受害人遂按指示將款項存入對方指定銀行戶口,以作平台購物之用。惟受害人其後與騙徒失去聯絡,懷疑受騙,遂報案。徐男及容男分別損失8.5萬元及10.5萬元。

經初步調查,兩宗案件均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皆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騙徒的招聘廣告以「搵快錢」、「高人工」、「即日出糧」或「在家工作」作招徠,對應徵者年齡、學歷及履歷亦沒有特別要求。同時,騙徒於刊登招聘廣告或短訊推廣時,亦不會提及實際職位或工作內容,並只提供即時通訊軟件或手機號碼聯絡方法。騙徒更會於受害人初次存款後以發放佣金來獲取受害人信任。警方呼籲市民,對於不明來歷的短訊或有任何懷疑,應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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