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郵政宣布,因應韓國郵政的要求,由7月1日起,所有寄往當地的內載貨品(即非文件類)郵件,須於投寄前提交電子報關資料。

目前寄往中國内地、歐盟27個成員國、英國、美國、瑞士和巴西的內載貨品郵件,已實施上述要求。電子報關所須的資料與現時以紙張表格申報一樣,包括寄件人資料、收件人資料及內載物品的資料。

韓國郵政提醒,寄往當地的各類內載貨品郵件如未附有電子報關資料,可能會不獲處理並被退回。寄件人應在郵件上填寫回郵地址,以免退回的郵件因沒有回郵地址而被銷毁。因以上原因而需退回或銷毀的郵件,郵費將不會獲退回。

香港郵政已提供各項渠道,包括網上平台(「郵件清關易」、「投寄易」及「我的特快專遞」)、香港郵政流動應用程式及各郵政局內配備的「郵件清關易」自助平台或平板電腦,供寄件人提交電子報關資料。詳情可瀏覽香港郵政網頁(www.hongkongpost.hk/tc/other/2020/ecustoms/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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