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在2019年11月13日,70歲食環署外判清潔工人在上水遭磚頭擲斃,六旬男子亦遇襲左眼受傷。兩名曾是小學同窗的青年各被控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當日有份清走磚頭的休班消防員稱,蒙面人士一度被市民「噓」走,但其後叫了更多人回來。此外,17歲首被告於事發後一個月進行認人程序,負責的高級警司稱,首被告拒絕參與一般認人手續,故當日進行了沒有特別程序可跟從的「非同意小組認人」。

任職消防員逾20年的鄧志偉指,案發當日早上8時許,由粉嶺前往上水健身的路上,已經見到新運路有雜物,他未有理會。及至11時15分左右,他離開健身房,期間看到新運路上正有一名市民在清理路障,但被蒙面人阻止,同時亦有其他市民上前協助。鄧於是幫忙清理路障,但有蒙面人士用身體阻礙搬磚,又把市民拾起的磚頭掟回路面。 

及後清路障的市民漸增,數量超出蒙面人群,部分市民成功「噓」走蒙面人。惟蒙面人不久後召了更多人回來,阻止執磚頭的市民,並用粗口責罵他們。蒙面人群開始掟磚及雜物,有市民亦投磚還擊,當時站在較遠位置的鄧並無參與,然後就見到死者躺臥馬路。他跑去勸喻雙方停止,爭執過了一段時間才平息,便和其他市民合力將死者搬至北區大會堂外。庭上播放片段,顯示鄧曾拉著一名市民,他解釋當時該名市民手持物件作勢與蒙面人士毆鬥,故上前制止。鄧作供完畢後,由專人護送離開。

當日清潔工被掟中後躺在地上。資料圖片
當日清潔工被掟中後躺在地上。資料圖片

首被告於同年12月23日,在警署的認人程序中被現年63歲事主X認出,高級警司沈海光供稱,當日認人程序屬於「非同意小組認人」(non-consensual group identification,過程由警員拍下。一般來說,假若疑犯不願意進行普通的認人程序,警方仍有權以其他方式進行認人手續。由於「非同意小組認人」沒有特定程序,當日共安排了25名「戲子」。據相關錄影,沈曾向首被告及其家人解釋,普通認人程序對於疑犯來說屬最公平的處理方式,但首被告依然拒絕參與,警方遂在報案室內進行「非同意小組認人」。 

片段又顯示,認人手續期間,首被告因稱患重感冒戴上口罩,後在認人程序中遭X要求脫下口罩,首被告起初拒絕,惟被沈警告及除口罩。首被告被認出後,向沈表示不明白為何警員不讓其戴口罩,更要求他強行除口罩。沈回應稱,負責保障認人程序公平公正屬其職責範圍內。

劉子龍(19歲,花名「牛屎」)及陳彥廷(18歲)被控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謀殺羅長清。二人另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上水龍運街北區大會堂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意圖使男子X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以及參與暴動。

法庭記者:凌子淇

星島新聞集團慶回歸25周年專題網站,請即瀏覽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

證人警員沈海光。
證人警員沈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