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洗米華」的澳門太陽城集團董事周焯華等11人,去年11月涉嫌在中國境內實施開設賭場犯罪行為被捕。根據初級法院排期,周焯華案將在9月2日下午開審。控方證人超過90人。

控罪指出,周焯華涉利用太陽城貴賓會經營「賭底面」的不法活動,令六大博企造成損失,亦令博監局少收博彩稅,被控觸犯229項「在許可地方內不法進行賭博罪」,以及54項相當巨額詐騙罪、3項相當巨額詐騙罪未遂。周另外涉在沒有取得政府經營批給下,在菲律賓、越南娛樂場經營電話投注、網上投注,觸犯不法經營賭博罪。

檢察院針對周的控罪尚有「犯罪集團罪」及「加重清洗黑錢罪」。同案其他19名嫌犯,是太陽城集團的中高層員工。法院排期亦顯示,周焯華由律師梁永本的團隊代表。梁永本曾代表港商劉鑾雄、前檢察長何超明案件。

澳門太陽城集團主席周焯華涉嫌在內地非法開設賭場,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在去年11月依法對周批准逮捕。澳門司警拘捕周焯華等十多人,指他們涉嫌在外地非法開設賭場及清洗黑錢。澳門檢察院早前表示,經初步調查,認為有充分迹象顯示,被捕人士分別涉嫌觸犯參加犯罪集團罪、領導犯罪集團罪,兩項罪名分別最高可判監10年及12年,另外亦涉嫌觸犯清洗黑錢罪,以及不法經營賭博罪,分別最高可判監8年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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