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多區有「三罷」示威,4名男學生涉由粉嶺一條行人天橋上,投擲鐵枝等物品到東鐵路軌,事隔逾2年同被起訴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及危及鐵路乘客的安全兩罪,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將案件定於12月14日開審,預計審期為8天,4人續准保釋候審。
被告依次為黃如博(20歲)、梁佑銘(21歲)、郁浩倫(18歲)及余灝朗(20歲),均報稱學生。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粉嶺百和路33號嘉盛苑與新運路之間行人天橋,意圖危害乘坐位於上水及粉嶺港鐵站的鐵路上的車輛、或身處該鐵路上或附近的人的安全,而非法及惡意投擲鐵枝、單車及欄杆在上水及粉嶺港鐵站的鐵路之中。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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