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今天於黃大仙及元朗採取執法行動,拘捕2名年齡分別28及30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警方調查顯示,兩人涉嫌多次於社交平台發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的惡感及敵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意圖帖文。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他們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國安處傍晚暫控2人各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將周五(24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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