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行政長官李家超上任後,接受電視台訪問,表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是必然要做,但強調一定要「立得有效」,包括能否有效處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需要有充分的法律研究,不希望立法後又要「修修補補」。他又表示,根據二○一九年的經驗,國家安全風險是突然來的,不可以只居安而不思危,會審視形勢,觀察甚麼時候能達至最好的平衡。同時要考慮國際形勢變化,有否有新的國家安全風險,時間並非最急切考慮因素。
有關二十三條立法的時間表,上屆政府本來打算在任內展開諮詢,惟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今年四月表示,受到第五波疫情影響,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工作,要延至今年六月;然後到了五月十一日,鄧炳強接受立法會議員質詢時,又表示因為疫情和「國際形勢變得複雜」,連六月諮詢的時間表亦不再提出。
若果說,上屆政府面對換屆在即,不就二十三條立法進行諮詢工作,尚算可以理解。但新政府上台,李家超就表示二十三條立法「時間並非最急切考慮因素」,政界中人的理解,就是新政府並不急於為二十三條立法,有別於以往建制派視之為「頭等大事」。有建制中人就留意到,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七一回歸慶典中的講話,有多個玄機,顯示暫緩推動二十三條立法,可能涉及中央的策略轉移。
第一,習近平在講話中對特區政府提出「四個希望」,包括「着力提高治理水平」、「不斷增強發展動能」、「切實排解民生憂難」、以及「共同維護和諧穩定」,當中,並無要求特區政府進行廿三條立法,又或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再進一步。第二,習近平講述實施「一國兩制」的「四個必須」時,提及行政主導,指出「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又強調要「保持普通法制度」。上述說法,與他在二○○八年訪港時提出「行政、立法及司法機構要互相支持」的說法頗有不同;習近平今次講話,明顯對司法獨立及普通法制度抱持更加正面的態度。第三,習近平的七一講話,整個取態相對溫和,既沒有鞭撻外國勢力,更軟語勸解香港巿民,希望可以做到「家和萬事興」,無論香港居民「信奉甚麼理念」, 都可以為建設香港「出一分力、作一分貢獻」。
建制中人相信,經過《香港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後,香港對於國家安全的威脅大大降低,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愛國者治港都得到落實,中央希望香港未來五年能夠休養生息「由治及興」,着力做好第四個必須,即「保持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若此時進行二十三條立法,必將引來進一步的國際爭議,無助香港「鞏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 因此,二十三條立法沒有時間表,或涉及中央的策略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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