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從廣西水路偷渡來港的「蛇匪三人幫」,涉嫌與港島半山馬己仙峽道及寶雲道的私人住宅單位發生的多宗爆竊及企圖爆竊案有關,案件失物總值逾八百萬元;警方經深入調查後,前日於土瓜灣拘捕三名非法入境的「蛇匪」,同時起出部分懷疑涉案珠寶首飾,正追查三人會否涉及其他同類案件。記者:黃文威 陳佩光

被捕三名「蛇匪」(三十八至四十二歲),警方懷疑他們於今年六月經水路,由廣西偷渡到港後爆竊,三人涉嫌連環爆竊、企圖爆竊及非法入境;警方相信今次行動已成功瓦解一個活躍於半山區的爆竊集團,會循三人是否與境內其他爆竊案有關的方向繼續追查,各人現時被扣留調查。

涉案單位近山坡低層

中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高級督察陳偉峰表示,上月六日至十七日期間,警方接獲兩個位於馬己仙峽道十一號單位被爆竊,遭偷走十五隻手表、一批金器、珠寶及現金,經初步點算損失逾八百萬元,而寶雲道一個私人住宅單位,亦懷疑曾被人企圖爆竊;警方調查發現涉案單位主要位處山坡低層,不排除「蛇匪」爬上山坡潛入大廈後,然後攀爬在外牆搭建的棚架,再以爆竊工具破窗入屋,繼而在屋內進行搜掠。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分析大量閉路電視片段,迅速鎖定三名目標男子,涉嫌與上述三宗案件有關,前日於土瓜灣一帶展開行動,成功拘捕三人,並於他們的住所內,起回數十件珠寶金器,相信部分為馬己仙峽道兩案的贓物,同時亦搜獲螺絲批、繩索、手套及鋸刀等爆竊工具。

起回數十件珠寶金器

陳偉峰提醒市民要注意家居安全,特別居住的大廈正進行外牆維修,或單位因裝修而搭有棚架時,謹記小心鎖好門窗,以免賊人有機可乘。

根據第二一○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一條,入屋犯法是刑事罪行,任何人作為侵入者在進入任何建築物或其部分後,偷竊或企圖偷竊在該建築物或其部分內的任何東西,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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