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中年男女涉嫌自2014年至2019年間,以高達20萬元利誘港男與內地女子結婚,以讓女方成功取得單程證來港產子及定居,促成12宗個案。2人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罪及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成,今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祁士偉指案情嚴重,二人各判監33個月。

法官就兩被告面對的控罪各判處36個月監禁,但考慮到兩人早於2019年被捕,案件因疫情關係延誤,加上兩人已經歷漫長的審訊,酌情減刑至33個月。

50歲女被告施云平被裁定5項串謀詐騙罪成立,44歲男被告陳景偉則5項串謀詐騙罪及1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成立 ,餘下4項串謀詐騙、2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2項串謀作出虛假陳述及2項串謀為取得回港證作出虛假陳述罪脱。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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