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香港海關於7月11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檢獲一批懷疑受管制物品,包括約44.2公斤懷疑合成卡西酮(浴鹽)、約1300件懷疑違禁武器和約1萬件懷疑另類吸煙產品,以及約580件懷疑冒牌貨物,估計市值共約630萬元。 

海關人員當日透過風險評估,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輛入境貨車,在車上檢獲該批物品,遂拘捕49歲男司機。 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查。

檢獲的懷疑合成卡西酮。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懷疑合成卡西酮。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懷疑另類吸煙產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懷疑另類吸煙產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懷疑冒牌貨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懷疑冒牌貨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走私和販運毒品均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管有違禁武器亦屬違法,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無牌管有槍械,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根據《武器條例》,任何人管有違禁武器,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3年。

星島新聞集團慶回歸25周年專題網站,請即瀏覽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