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民主制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並認為無論在法律定義、保障人權和尊重法治原則等各方面來看,《香港國安法》均遠較英國《國安法》更符合人權和自由準則。
湯家驊表示,近日與兒子討論英國剛通過的《國家安全投資法》及正在審議中的《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並指自己向兒子指出無論在法律定義、保障人權和尊重法治原則等各方面來看,《香港國安法》均遠較英國《國安法》更符合人權和自由準則。他指,與特區相比,英國的司法體系毫不獨立,又指他們的首席大法官最近以國家政治利益為由,拒絕繼續出任特區非常任法官,為特區的司法獨立出力,並指他們的最高法院和上議院千絲萬縷,法官判案也要顧及國家政治利益。
他續指,民主制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指香港的年輕人受西方早已被扭曲的民主思想熏陶,以為只要有民主制度,所有問題便可迎刃而解、所有人權和自由便可獲得保障,但忽略在只看重即時個人私利的物質主義社會裏,民主制度也可成為相當危險的政治制度。他強調,自己並非說民主是「壞東西」,但指出社會對真正民主價值觀的認知,對優質人才的培訓可能比一個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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