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鈞笑說他生活簡單,嗜好是愛運動,他形容自己是「足球迷」,自小至今一直保持踢足球的習慣,每周均會參與足球比賽,亦不時以「打好團隊波」來形容律政司的互動合作。張國鈞認為二十三條立法正是「香港二十五年來欠交的功課」,亦是香港的「責任」,故「毋須討論做或不做,是必定要做」。二十三條立法有效鞏固國家安全,有利於香港未來發展,立法前需完成充足的研究及準備,才可充分預視未來的情況,相信二十三條將在適時立法。
形容23條是欠交的功課
身為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前委員的張國鈞,一直關注與香港的教育政策及公眾關注事項,並與教育界及家教會等有廣泛聯繫,例如曾參與共同推動如禁止銷售電子煙等項目,故打算以他在立法會、區議會工作及多年地區服務的經驗,及法律專業背景,協助推動全方位普及法治教育工作。張亦曾與內地合作交流,特別是協助港商運用CEPA開拓商機的經驗,故有信心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法律交流和協作方面,達致互利共贏的新局面。
張憶述曾負責一些「大官司」,審訊時間長達半年,當時律師團隊準備案件前需到訪傢俬店度身訂造書櫃,才可整理及收納多不勝數的涉案文件,令他更明白法庭程序電子化的重要性。他希望推動本港法律科技發展,可減低法庭工作、法庭程序所需時間、訴訟人的法律費用,提升法律服務質素和效率,避免審訊延遲,確保司法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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