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加保險有限公司近期資不抵債,上周五向高等法院申請自行清盤,泰加保險(控股)有限公司另入稟控告公司前主席張德熙及兩名前執董失職,在進行外匯交易時未充分進行盡職審查,要求3人賠償近12億港元及作出失職聲明。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泰加保險有限公司的清盤呈請將在9月21日上午10時開庭處理,3名高層涉失職案則尚未排期。

泰加保險(控股)有限公司在入稟狀指,董事會前主席兼主要股東張德熙、前執董陳學貞,及前執董兼財務總監劉家儀,於2020年至2021年尾期間,操控、導致或准許附屬公司泰加保險有限公司,與Nerico Brothers Limited達成協議,以現金資產進行外匯現貨交易,認為3人違反謹慎責任及受信人責任,未充分進行盡職審查,欠缺監管及風險管理,前主席張德熙又沒有申報他與NBL有關連。

泰加保險指在多次要求下,NBL仍無法償還近12億元資金,引致保監局出手接管泰加保險。根據NBL網頁顯示,NBL已於2022年5月3日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頒令清盤。而張德熙於去年8月辭任泰加控股董事,陳學貞及劉家儀亦分別於去年8月及今年1月辭任泰加控股執行董事。

法庭記者:劉曉曦

星島新聞集團慶回歸25周年專題網站,請即瀏覽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