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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表示,早前已完成提升電子健康申報系統的工作,並在7月28日起,試行改良版系統,試行以來效果良好。為配合新檢疫措施,並同時精簡流程及減省來港人士在機場所需逗留的時間,由香港時間8月12日凌晨零時起,從海外地區或台灣登上來港航班的人士,必須預先在網上完成衞生署健康及檢疫資訊申報表(www.chp.gov.hk/hdf),申報完成疫苗接種的紀錄及提供指定檢疫酒店預訂等相關資料,並須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出示完成申報後生成的健康申報二維碼(可為二維碼的下載版本、屏幕截圖或列印本)供航空公司查核,方可獲安排登機。

來港人士只要其疫苗接種申報符合登機要求,指定檢疫酒店的預訂資料亦經系統成功確認,便會獲發綠色的健康申報二維碼。持綠色健康申報二維碼的人士辦理登機手續時,將毋須進一步核對疫苗接種紀錄及指定檢疫酒店預定確認書等資料。他們抵港後亦可憑綠色健康申報二維碼取道「快線」通道,以及登上指定檢疫酒店的點對點交通。系統會以電子方式發出檢疫令、醫學監察通知書、疫苗接種紀錄及臨時「疫苗通行證」二維碼,免卻他們多次出示文件,大幅減省他們需要在機場逗留的時間。

至於疫苗接種申報符合登機要求但指定檢疫酒店預訂資料未能經系統確認的來港人士,他們則會獲發粉紅色的健康申報二維碼,在辦理登機手續時亦須另行出示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文件。

政府指在7月28日起試行改良版申報系統,試行以來效果良好。
政府指在7月28日起試行改良版申報系統,試行以來效果良好。

另外,政府補充申報完成疫苗接種的紀錄的詳情,指就相關登機來港要求而言,完成新冠疫苗接種一般指在來港前的最少14天前已接種兩劑科興疫苗或復必泰疫苗。曾感染人士如已接種一劑新冠疫苗,可獲視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至於在預定起飛當天是12歲至17歲的人士,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可獲視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

就在香港以外地區接種新冠疫苗,並在來港前的最少14天前已按「就指明用途認可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接種所需劑量的人士;或就已混合接種不同列表疫苗的人士,而如該人接種列表疫苗的總劑量達到其中一款所接種的列表疫苗的建議劑量(以較高的建議劑量為準,但接種的其中一款列表疫苗的建議劑量為「1」的除外),會同樣被視為已完成相關新冠疫苗的接種。

就登機安排而言,已完成疫苗接種的相關人士及其陪同的12歲以下小童可登機來港。此外,(i)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並持有相關醫生證明書的相關人士,或(ii)已接種一劑認可新冠疫苗的相關人士,如在接種該劑疫苗後獲發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亦可獲准登機來港。相關醫生證明書須以中文或英文列明相關健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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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及粉紅色二維碼系統,目前也於來港易計劃實施。資料圖片
綠色及粉紅色二維碼系統,目前也於來港易計劃實施。資料圖片

 

機場。資料圖片
機場。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