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兒科專業組織發出聯合聲明,指食物過敏及哮喘等並非接種新冠疫苗的禁忌症,在接種疫苗前不需要轉介給兒童免疫過敏及傳染病學專科醫生進行評估。
5個兒科專業組織,包括香港兒童免疫過敏及傳染病學會、香港兒科醫學會、香港兒童及青少年皮膚科學會、香港兒科護理學院及香港兒科護士學會發出聯合聲明,指最新的臨床研究發現,新冠疫苗對6個月至17歲的兒童和青少年接種者是安全且高效。接種新冠疫苗對預防嚴重急性疾病、死亡和中、長期後遺症的個人和社會益處遠超過對新冠疫苗產生嚴重過敏反應的風險。
聲明又指,以下情況並不是接種新冠疫苗的禁忌症,在接種新冠疫苗之前不需要轉介給兒童免疫過敏及傳染病學專科醫生進行評估。
相關情況:
一、 對新冠疫苗或其成分沒有相關連的過敏史,例如:
i. 沒有相關連的疫苗或藥物;
ii. 食物過敏;
iii. 昆蟲毒液;
iv. 吸入性過敏原(例如: 塵蟎、花粉、動物皮屑、黴菌);
二、 哮喘
三、 鼻敏感
四、 濕疹
五、 慢性自發性蕁麻疹
聲明建議部分接種者在接種疫苗後需要30分鐘的觀察期,包括對不同類型的新冠疫苗曾經有過敏反應的兒童(例如對復必泰疫苗有過敏的人應在接種科興疫苗後觀察30分鐘);有對新冠疫苗或其成分無關的藥物或疫苗過敏史的兒童;因任何原因有嚴重過敏反應史的兒童;肥大細胞增多症。聲明又指,接種新冠疫苗的醫生應做好準備,盡早識別過敏反應的體徵和症狀,及時處理此類過敏反應,並在繼續照顧患者的同時啟動進一步的緊急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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