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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2月,包括未成年學生及老師的15名男女,涉嫌在葵涌商場的天橋外張貼帶有「若要成功,必須有所行動」、「自由遍地開花」等字眼的海報,警方當場搜出白膠漿、油漆桶等物品,他們同被控刑事損壞罪,部分被告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的交替控罪。當中最年輕的兩名16歲女學生早前承認控罪被判處社會服務令,餘下13名被告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警長作供時稱看到被告分布在平台上不同的地方張貼海報或從旁協助,拘捕被告後,有大約50至60人到場辱罵警方。案件審訊明續,期間所有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雙方承認事實指,當日警方約6時到達案發點,約7時拘捕全部被告,及後搜到73張印有「小白象逐個捉」、「你可以為我整口罩D口罩嗎,我願意為你擋子彈」、「罷買淘寶,幫襯本土」、「誰才是大多數」等標語的海報,又搜出多個裝有白膠漿的油桶、油漆掃等物品。

由左至右:鍾正浩、歲李重熙;鄭珈熹(圖右前)、陳信豪(中)和朱麗茵(後)。
由左至右:鍾正浩、歲李重熙;鄭珈熹(圖右前)、陳信豪(中)和朱麗茵(後)。

警長李忠良(音譯)作供時稱,進入平台後看到3人張貼海報於石牆上,1人手持內有白膠漿的紅色膠罐;在天橋口旁邊位置,有3人正在欄杆上張貼海報;在天橋另一邊則有2人在張貼海報,亦同樣有1人手握膠桶從旁協助;在平台的石檯處有5名男子,他們面前有膠桶、白膠漿、裝有大量海報的紙皮箱。他續指,在截停15名被告後,有大約50至60人前來辱罵警員。

13名被告依次為鄒文燕(18歲,中六學生)、葉嘉儀(18歲,中五學生)、李霈濠(21歲,無業)、陳信豪(20歲,大學2年級生)、張家禧(21歲,廚師)、梁詠彥(21歲,大學2年級生)、朱麗茵(20歲,大學1年級生)、林慧淇(19歲,中六學生)、鄭珈熹(19歲,大學2年級生)、黃文杰(21歲,大學3年級生)、李永熙(23歲,無業)、李重熙(31歲,老師)及鍾正浩(22歲,無業)。

法庭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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