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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每日都發布長長的大廈強檢名單,相信不少市民住所都曾經被選中。一名網民在「親子王國」討論區發文,透露朋友居住沙田區某公屋,一家四口離港移民已經有3個月了,最近兩次大廈強檢都沒有檢測,被政府檢查到已經移民,沒收了公屋單位,9月就要遷出單位,只能靠其他在港親友協助清理傢俬物品。發文網民形容「連條後路都無埋。」,但直言「其實佢個邊都租咗屋,我諗短期內都唔會返嚟。老實講霸住間屋係唔啱」。

據房屋署現行政策,若租戶將公屋單位丟空、居住在經證實的另外居所或逾3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房署可不予警告,終止租約。

政府指如房委會懷疑有濫用公屋單位的個案,例如長期沒有人居住或單位被丟空,房委會會嚴肅跟進,以及進行調查。資料圖片
政府指如房委會懷疑有濫用公屋單位的個案,例如長期沒有人居住或單位被丟空,房委會會嚴肅跟進,以及進行調查。資料圖片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上月曾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表示在今年1月至6月底,政府在房委會轄下公共屋邨進行了約250次圍封強檢行動,當中約120次行動由房屋署統籌。如有單位在圍封當晚沒有住戶應門,政府會跟進及即場派發通知書,提醒他們須在解封後按強檢公告的指定時間進行檢測。截至今年6月底,在行動中,沒有應門的住戶數目佔需檢測住戶總數約10%。在完成強檢行動後,政府會在執法行動中向沒有進行檢測的住戶發出強檢令及或定額罰款通知書。
 
何永賢指,對於在圍封強檢行動時段內未能接觸的住戶,據了解,住戶有不同原因未能應門,大多數為圍封時並不身處單位中、外出工作,圍封時段後才回家等。如房委會懷疑有濫用公屋單位的個案,例如長期沒有人居住或單位被丟空,房委會會嚴肅跟進,以及進行調查。如證實住戶違反租約,會採取適當的租約管理行動包括收回其公屋單位。
 
何永賢指,房委會除透過日常管理措施和兩年一度家訪調查時偵察懷疑濫用個案外,轄下的中央專責小組亦會深入調查隨機抽選及公眾舉報的個案。此外,房委會已成立由經驗豐富的前線管理人員組成的中央專責隊伍和特遣隊,分別加強偵查濫用公屋的工作和於辦公時間以外的偵察行動。

帖文轉載自「親子王國」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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