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台灣發生一宗獸父性侵女兒案,直至女兒升讀大學後,將被父性侵一事告訴男朋友及朋友,其後由學校老師報警,其父遭起訴並因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強制性交罪、錄影而強制性交罪等罪成,被判囚9年徒刑。
一名台灣女生從小由祖父及母親照顧,及至中學時期出現學習及情緒障礙,及後開始與父親在台北同住,周末則住在別墅。至2020年2月,女生與家人到別墅度假,父親則將她帶到台北住所,在家中逼女兒幫他口交並性侵。接著於2020年3月至2021年10月期間,父親先後5度在別墅性侵女兒,期間曾在女兒來月經期間硬上,並將過程拍成影片。
該名女生一直未有將遭父性侵的事情告訴他人,直至她升讀大學後才告訴男朋友及同學,其後再由老師報警處理,警方後來對該名父親落案起訴。
據報道指,受害女生父親在庭上辯稱是「女兒主動要求」發生性行為,又指父女兩人獨處時「當男女朋友」,以及稱「她因為我身為父親的身分及權勢同意與我性行為」。
但據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指,女生曾被診斷情緒與表達能力低於常人,亦曾與社工傾談時因此事崩潰大哭,口供清晰,明確向警方說出每次被父親侵犯,對方都是違反其意願。最終法院裁定,該名父親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強制性交罪、錄影而強制性交罪等罪成,判囚9年徒刑。
一名台灣女生中學時期曾遭父親在別墅5度性侵,期間更拍下影片。(示意圖,非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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