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無業男涉嫌於昨日闖進慈雲山一間茶餐廳疑和老闆娘政見不合、涉斬傷老闆娘,無業男被控以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案件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需答辯。裁判官梁雅忻將案押後至10月6日,以便控方進行法證檢驗及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需還押看管。
被告馮志達,被控於今年八月二十四日,在香港九龍慈雲山毓華街74號至80號嘉華大廈地下A&C號舖八道餐廳意圖使曾潔妍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曾潔妍身體受嚴重傷害。他另被控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在香港九龍黃大仙沙田坳道2號黃大仙警署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黑色柄生果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法庭記者:曾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