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男學生涉嫌前年10月中在居住大廈內尾隨一名邊緣智力的12歲女學生,拉到後樓梯性交,被控強姦罪及交替的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今日於高等法院開審,開案陳詞指被告曾除下口罩索吻遭事主推開,自稱大學生想做實驗,事主馬上回答「唔做」,又順應被告將校裙連內褲脫至膝蓋。被告三度要求X口交遭拒,然後四度以陽具插入陰道,為時數分鐘。

控方開案陳詞指2020年10月19日案發時事主X 12歲讀中一,患有自閉症及專注力失調過度活躍症,智商及言語理解能力僅得78和76分,屬邊緣水平。X與被告方嘉樂互不相識,居住於同一大廈,案發當日下午X放學回家,2人同乘電梯,X出電梯後被告尾隨並用雙手拉X到2號樓梯。被告問「幾年班?」X答到中一,被告叫X除下書包口罩,然後除下口罩打算吻X,遭X推開。被告自稱大學生想做實驗,X馬上回答「唔做」。被告再叫X脫褲,X順意將校裙連內褲脫至膝蓋。被告三度要求X口交遭拒,然後四度以陽具插入陰道,為時數分鐘。事後各以紙巾清理自己,拭抺陰部,丢棄在後樓梯,各自歸家。X歸家後將事件告知母親,父母其後報警處理。醫療報告顯示X陰道前庭窩有擦傷,可能由鈍力插入造成,雖無新近損傷,惟與最近發生性行為極其吻合。化驗報告顯示檢獲紙巾、X校服恤衫裙上均有精液痕跡,可能源自被告。

被告方嘉樂被控於2020年10月19日,在香港新界大圍某大廈樓梯,強姦X;交替控罪則為於同日同地與12歲女童X非法性交。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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