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47人參與前年7月中「35+初選」,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被控,有29名被告認罪,其餘18名被告不認罪,獲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或審訊。其中認罪的劉頴匡及王百羽今早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劉頴匡申請以中文進行聆訊遭拒,反問「大家都係中國人,點解講中文唔得呢?」另交代本身獲批法援,去年卻遭撤銷法援證書,無法聘用法律代表。同案被告吳敏兒列席旁聽,劉頴匡女友到場支持。
劉頴匡今自行代表,申請以中文進行聆訊,以體現國家安全精神,並指《國安法》條文以中文為依歸,用英語進行聆訊情況奇怪,中文亦有助大家理解法例及證據。法官陳慶偉拒絕其要求後,劉頴匡反問「大家都係中國人,點解講中文唔得呢?」劉頴匡另交代本身獲批法援,去年卻遭撤銷法援證書,除非法援政策有變,否則目前無法聘用法律代表,亦不打算聘請私人律師,另補充自己求情應不多於39分鐘。
劉頴匡又引述《國安法》條文指應「及時辦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按其原則規定早日判刑,「盡快及時懲治我哋呢啲罪犯」,故法庭應於案件審訊前判刑。法官陳嘉信回應不想當下討論法律原則,提到除及時外,條文亦指要顧及公平。劉頴匡答到如有認罪被告被分為「其他參加者」角色輕微,應處3年以下監禁,認罪扣減3份之1後刑期為2年,審訊後判刑被告隨時還押超出2年,亦於其不公。王百羽則由律師陳璟茵代表,交代求情約需1小時,傾向審訊前判刑。
29名被告認罪,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和王百羽。
17名被告不認罪,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伍健偉、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和余慧明。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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