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男學生於今年6月在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錢穆圖書館女廁內偷拍兩名女子,他早前亦牽涉另一宗非禮事件。被告上月承認兩項窺淫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為其索取的感化令報告顯示,被告誠懇交代案情、有悔意並願意面對自己不足,張官今遂按照報告建議判處他接受感化12個月。
辯方表示,被告最近接受額外的心理療程,其家人也有陪伴他參加療程,顯示他有意改變,感化官建議被告需接受較長時間的監管,因此認為他可以接受12個月感化令。
被告吳文諾,被控於今年6月25日,在香港新界沙田馬鞍山大埔公路馬料水段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錢穆圖書館地下女廁內暗中為了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或)女子X進行私密作為,而該女子X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被告不理會該女子X是否同意被他拍攝。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暗中為了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拍攝女子Y的私密部位,(或)女子Y進行私密作為,而該女子Y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該被告不理會該女子Y 是否同意被他拍攝。
法庭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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