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大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正式寫入黨章,與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一樣,都獲得「冠名權」,標誌着習近平在黨內地位與毛鄧並駕齊驅,超越兩名前任中共總書記江澤民、胡錦濤。外界關注的是,二十大修改黨章,會否恢復黨主席制?

中共建黨早期,實施的是總書記制度。毛澤東在延安時代建立主席制,長期由其擔任黨主席,由於其崇高威望和魅力,乾坤獨斷。毛澤東逝世之後,華國鋒繼位擔任中共中央主席,但華在黨內缺乏權威,成為過渡人物,被逼「讓位」,胡耀邦短期擔任黨主席。

一九八二年的中共十二大修改黨章,黨中央不再設主席、副主席,只設總書記,由總書記負責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和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以體現集體領導。實際上,上世紀八十年代是「雙峰政治」,由兩大元老鄧小平、陳雲在幕後操盤,兩任總書記胡耀邦、趙紫陽上面還有婆婆,而且本身不掌握軍權,並非中共話事人,最多只是總經理。

江澤民在一九八九年擔任中共總書記,被確立為「第三代領導核心」,後來又兼任中央軍委主席、國家主席,但也是在元老凋零之後才逐步樹立權威。胡錦濤擔任總書記的十年,政治局常委多達九人,總書記只是黨內的召集人。

習近平執政十年,透過大規模的反腐運動,嚴明黨紀,以及制度創新,同時祭出「兩個維護」、「兩個確立」,不但成為黨中央的核心,而且是全黨的核心。可以說,他雖然沒有黨主席之名,但已有黨主席之實。他的權力已經超越鄧小平,因為鄧當時畢竟年事已高,無法事必躬親。

從這個角度而言,恢復黨主席制度並非那麼必要。當然,中國人講究「正名」,亦不排除四十年後黨主席捲土重來。

黨章修改之三(完)

紀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