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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在2020年8月於山頂馬己仙峽道駕駛時失事撞壆,去年撤換律師團隊後重新認罪,被判18天監禁、罰停牌2年及判罰款3,000元。當時楊明亦獲准申請保釋上訴,案件轉到高等法院審理,今日(22日)將會有判決。

楊明每次出庭,莊思明都陪伴在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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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料今日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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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離不棄
不離不棄
莊思明話非楊明不嫁!
莊思明話非楊明不嫁!

楊明今早在女友莊思明陪同下,乘坐七人車達到高等法院。一身黑色西裝的楊明身形明顯發福,但神態自若,心情看來狀甚輕鬆,還向傳媒揮手示意,現場約有廿多名傳媒,有數位警員在現場架起鐵欄維持秩序。

楊明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和「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共3項控罪,去年3月獲判首項控罪罪名不成立,但承認第2、3項控罪,原須還押候判,惟當時代表律師以「錯誤提供意見」為由,案件重新審理並准以保釋。

翻查資料,楊明有醉駕前科,於2005年因不小心駕駛被判罰款及停牌一年,去年裁判官重提楊明以前所犯過的案件與刑罰,表示量刑時有考慮到楊明的駕駛態度,認為應該將構成本案的背景因素考慮在內。

案件編號:HCMA 54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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