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23日)晚上約8時半分接獲1名40歲姓李本地女子報案,指早前於網上招聘平台回應陌生人發出的招聘信息,透過充當網上買家於購物平台以點擊購物提高商家名氣來賺取佣金。

初步調查顯示,受害人按指示先後將約5萬9千元存入至對方指定的3個銀行帳戶作平台購物之用。惟受害人其後與騙徒失去聯絡,懷疑受騙,於是報警求助。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