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下由特首轉授的權力,委任魏弘福(Christopher Wilson)出任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以及委任戴霖(Michael Duignan)出任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任期同為3年,由2022年11月1日起生效。證監會對此表示歡迎,行政總裁歐達禮(Ashley Alder)指:「魏弘福過去18年來在香港擔任不同主要國際銀行的法律及合規高層人員的豐富國際經驗,定能為證監會帶來莫大裨益。戴霖先生擔任證監會高級總監至今超過8年,對本會運作十分熟悉,而且他在加入證監會前曾於海外金融監管機構任職,在監管方面亦累積了相當經驗。」
歐達禮先生又指:「我深信,二人的經驗及對本港金融市場的了解將有助帶領證監會在監管工作上續取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