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兩年冇續牌或取消登記車輛即屬犯法 怎樣才算合法取消登記?

更新時間:13:37 2022-08-17
發佈時間:13:37 2022-08-17

日前打擊衛生黑點行動中可見,不少電單車被棄置在後巷,在現行條例下,如果車主兩年都沒有為登記車輛續牌,只會被取消登記,因此讓一些車主利用漏洞將車輛棄置,無論是電單車或私家車,當局亦無法追究責任。因此當局建議修例,車主如果違法,可被判處阻嚇性刑罰甚至監禁,希望從源頭改善棄置情況。

 

政府建議修例,收緊長期未有領牌車輛的規管,車主如果兩年無續牌、取消登記又或未有取得當局豁免,即屬犯法,當局計劃在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並在2024年初實施新安排。

 

劏車或永久送離香港都可取消登記

根據法例規定,車主只有在車輛被拆散、消毀或永久送離香港的情況下,才可通知運輸署作取消車輛登記。例如有車主移民時將車輛同時運往當地,亦可申請永久送離香港,辦理取消車輛登記手續。如車輛的有效牌照剩餘有效期為 60 天或以上,車主可考慮申請退回牌照剩餘有效期的部份車輛牌照費。

 

 

被人偷車可否取消登記?

如車輛已遺失或被偷去,登記車主或代辦人可帶備由警方發出的證明文件、車輛登記文件正本、登記車主要求退回剩餘牌照費的申請信及登記車主身份證明文件到任何一間運輸署牌照事務處申請取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