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追截開槍案】中法混血男認危駕及無牌駕駛等4罪 判囚15月
01月23日
法官判刑時形容本案是一宗令人婉惜的案件,但僥倖地被告沒有因中槍受重傷或被殺。被告因另一宗藏毒案件被判囚,去年8月刑滿出獄。警員開槍擊中被告左手,沒有導致永久傷殘或失去性命,已經相當克制,被告傷勢亦是他咎由自取。法官亦寄語被告,出獄後當一個負責任的兒子,丈夫和父親,切勿自暴自棄,倘若被告希望當一名職業車手,也須循合法途徑追尋理想。
24歲被告古希哲一共承認4罪,包括危險駕駛,無牌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和未獲授權下使用汽車。法官坦言案件僥倖沒有撞傷警員,被告且沒有被槍殺:「如果在其他國家,(被告)中10槍都有可能。」
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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