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麗晶花園管理處與警爆衝突 2被告獲准自簽守行為12個月
04月20日
被告林志興 (35 歲,社工)及凌承宗(26 歲,郵政局合約員工),被控於去年8月25日,在麗晶花園第19座地下作出擾亂公眾的行為,即拍打警車及使用侮辱言詞。 林志興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未能在警員19032張柏祺要求下出示身份證。
根據控方案情,兩名被告均為麗晶花園居民。事發在去年8月24日傍晚,約200至300人聚集麗晶花園管理處,要求職員就取消大廈密碼作出解釋。管理處經理報稱不適,有警員接報到場處理,並將經理送院。
警員欲離場時,卻遭在場人士包圍辱罵。期間林志興走到人群前,拍打警車並大叫「死黑警!過嚟打我啊!X你老X!」,遂被一名警員制服帶走,而他當時未能按警員要求出示身分證。
林被制服後,在場人士高呼「放人」,凌承宗走到警車前辱罵:「死黑警!X你老X!放咗佢啊!」並拍打警車,遂遭另一名警員制服。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