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連儂隧道」去年8月20日凌晨發生駭然斬人血案,失婚中年男導遊稱因社會事件影響「手停口停」而飽受壓力,酒後失控追斬兩女一男義工,他早前承認3項蓄意傷人罪,法官接納他並非有預謀帶刀傷人,而且明白被告因社會活動壓力下一時情緒失控,加上被告須照顧家人,判處被告入獄45個月。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則指,對法官的言論感到「極之震驚」 。

林卓廷指,自己對於法官的相關言論感到「極之震驚」,並指自己起初一度以為是假新聞,批評有關判辭是「顛倒是非黑白」。他又質疑,法官是否想美化及同情斬人行為,並指質疑法官未有考慮被告的行為是否涉及恐怖主義,以及會否影響本港治安。

他又質疑被告指持刀到現場是自衛的說法,又指自己在判辭中並未看到法官譴責斬人的行為,並反問法官的相關言論是否意味著市民隨意持刀自衛是合理行為,以及「可以隨時斬人4、5刀?」

51歲被告洪震被控3項蓄意傷人罪,指他於去年8月20日在新界將軍澳景林邨及頌明苑之行人隧道,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傷害黃姓女子、李姓女子及梁姓男子。他早前承認3項蓄意傷人罪,郭偉健法官接納他並非有預謀帶刀傷人,而且明白被告因社會活動壓力下一時情緒失控,形容他因社會活動導致「滿身鮮血,奄奄一息」,他只是反常態地「發出最後一聲咆哮」,加上被告須照顧家人,再酌情減刑,判處被告入獄45個月。郭官又指,被告的鬱結可想而知,在情緒牽引下作出「攬炒」的不理性行為,郭官相信,倘若沒有發生社會活動,被告不會犯案。郭官又稱讚被告,他求情指接受判刑,以換取受害人釋懷,反映他擁有一些連曾接受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士也沒有的高尚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