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1日有示威者發起「黎明行動」,在全港18區突擊堵路和癱瘓交通以達至「大三罷」。半年起訴期限將至,今再有5人被落案被起訴,有人以竹枝及膠圍欄堵路、有人在理大附近襲警,5案今在九龍城法院提訊。所有被告均獲准保釋至6月5日、19日、23日再訊,期間不可離港。

18歲學生李卓謙面對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指他於去年11月11日在黄大仙龍翔道及沙田拗道交界管有8支六角匙。

22歲文員李添耀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即在蕪湖街與馬頭圍道交界次馬路上,擺放一堆竹枝對上述地址車輛造成阻礙。

17歲學生楊承熙則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在牛池灣街市外襲擊警司X、總督察Y及Z。22歲任市場推資女子曾曉慧則涉在理大近陳麗玲樓襲擊警長A。

25歲廚師劉禮彥則被控襲警、刑事損毀及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3罪,指他在紅磡站A出口行人天橋上近理工大學,陳列兩組膠圍欄;又在同地襲擊高級警員A及損壞其眼鏡。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