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婦人2011年起共接受友人收取3000至4000元報酬,開設空殼公司和銀行帳戶協助洗黑錢,涉款超過59億元,2018年9月由內地返港入境被捕,今在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8個月。

警務處東九龍總區重案組3隊署理總督察沈灝旻代表警方表示,本案是同類案件中牽涉金額為第三大,認為判刑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並提醒市民近日有不法之徒在網上以「搵快錢」為名向求職者索取戶口帳號等,並呼籲市民須時刻確保銀行戶口收入來源。

根據案情,63歲退休婦人張靜承認經內地朋友介紹下,認識香港一名男子,然後在該男子的教唆下,在香港開設一間報稱處理電子產品貿易的空殼公司,並於2011年2月21日以公司名義開立中國銀行戶口,並由翌月至2012年6月5日成交59.7億元,當中逾98%是經轉帳存入,並存款後有大量提款,特徵跟洗黑錢活動模式相符。

案情又指、被告於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期間,利用買賣銀行戶口,進行洗黑錢,並於2018年被警方拘捕;案件涉及金額約59.7億港元,為全港開埠以來同類案件中金額為第三大宗的洗黑錢案。

法庭記者:蕭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