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金鐘衝突】岑子杰等提覆核 政府方大狀指警發射催淚彈為驅散示威者
06月29日
申請方下午播放有關警方在去年6月12日下午近4時發射催淚彈的多條片段,指出示威者在20分鐘左右已全部離開現場,現場只剩下記者及政治人物。
代表政府一方的余若海資深大律師在下午4時許開始陳辭,余指李一直指出沒有證據顯示警方曾正確使用《公安條例》 第17條所授權警方規管集會、遊行及聚集的權力,但余指出申請方播放的影片沒有包括全副武裝的示威者無視警方命令、裝作沒有聽到命令、從地上檢起催淚彈向警方方向投擲等行為。示威者聚集在一起並以磚頭及硬物等擲向警員,危害警察的安全,警方只是為了驅散示威者才會發射催淚彈。
余指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民陣在去年6月11日呼籲「全民總召集,包圍立法會」,揚言要「塞爆成個中環、塞爆成個金鐘、塞爆成個香港」,而該「預言」亦在6月12日實現。余補充說警察當時發射催淚彈的決定只是為了驅散在龍和道及立法會道堵塞交通的示威者。
案件明續,政府方將繼續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