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撤控」須副刑事檢控專員拍板
09月15日
自去年六月九日反修例示威爆發以來,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為應付此類案件,乃成立「特別職務組」,專責處理「公眾秩序活動」的案件,但由於警方拘捕逾萬名人士,特別職務組應付不暇,部分涉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行的個案,卻交給其他組別處理。
多涉反修例示威案件
結果發生「輕易撤控」的情況。根據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資料顯示,專責處理及審視反修例示威案件的「特別職務組」,由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作統帥,另有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淑儀,高級檢控官及檢控官等十多人協助。
梁卓然發電郵指令
《星島日報》獨家取得有關電郵,該電郵是由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一哥」梁卓然於本月二日傍晚,向所有刑事檢控科的政府檢控官發出。根據電郵的字面解釋,表面看似梁卓然下達指令,將所有牽涉建議「不提證供起訴,改為簽保守行為」了事的個案,全部須由「副刑事檢控專員」作審批決定,但事實上,由九月二日傍晚起,此類「撤控」的最終「拍板」只須由副刑事檢控專員職級決定便可,而毋須經由刑事檢控科一哥親自落實。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