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廢紙回收服務明開展 首半年回收價每公斤不少於7毫
09月17日
環保署指,在服務合約下,承辦商會從全港各區街角回收店/流動回收車/前線回收人員等收集廢紙(包括紙皮、報紙和辦公室用紙),並在本地進行篩選、分揀及打包等工序後,把廢紙出口至內地或海外(如東南亞)市場循環再造成紙製品,轉廢為材。
環保署表示,明日(18日)起,承辦商及其聯繫街角回收店、流動回收車等,必須以不低於指定廢紙回收價(合約期首半年不低於每公斤7毫,往後每3個月按市場實際廢紙出口價格調整),向前線回收人員及其他廢紙生產者收購符合標準的廢紙(即不濕水及不混雜其他雜質),從而維持或提升本港廢紙的整體質量及市場競爭力,以支援廢紙回收行業,並支持業內特別是前線回收人員的工作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