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養女」不成立 鮑毓明被驅逐出境
09月17日
48歲的鮑毓明曾任中興通訊獨立非執行董事等職。今年4月,網傳一篇自稱鮑毓明「養女」所寫文章,稱自2016年起多次被「養父」性侵及毆打。報道傳出後,傑瑞集團宣布與鮑毓明解除僱傭合約,有關部門展開調查。
調查結果稱,2014年至15年間,鮑毓明在網上多次發布「收養」信息。15年10月,鮑毓明到南京與女子韓某及其母親見面,兩人以「收養」名義開始交往並發展為兩性關係,期間鮑毓明不知韓某的真實年齡。經查,韓某與鮑毓明相識時已滿18歲。同居期間,兩人雖曾發生矛盾,但未發現鮑曾以暴力、脅逼等手段,強行與對方發生性關係。
不過司法部門發現,鮑毓明2006年取得外國國籍後隱瞞不報,仍以律師身分在華執業,違反律師法規,決定吊銷其執業證書。公安部同時決定,將鮑毓明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