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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期間,曾出現口罩供應持續短缺的情況。然而,由懲教署生產的口罩,即坊間俗稱的CSI口罩曾流出市面,引起社會關注。港台節目《鏗鏘集》早前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向懲教署查詢CSI口罩的生產量及獲發口罩的非政府組織名單等被拒絕後,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鏗鏘集》昨日透露,公署裁定有關投訴成立,並建議懲教署重新審視及盡量披露資料。

《鏗鏘集》昨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指,在今年2月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向懲教署查詢2017年至2019年,署方生產口罩量、向物流署出售量、向非政府組織提供或出售口罩量及有關組織名單。懲教署其後回覆,去年每月生產及向物流署供應約110萬個口罩,全年向非政府組織出售約12萬個口罩,但以「第三者資料」拒絕披露組織名單及所獲口罩量;署方亦未有提供其餘兩年資料。

由於署方拒絕披露資料,節目其後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據帖文指,申訴專員公署接獲相關投訴後對懲教署展開全面調查,於8月中完成調查。署方認為懲教署遺漏處理2017及2018年部分資料,以及拒絕提供有關非政府組織資料不符《守則》規定,裁定投訴成立,建議懲教署重新審視及盡量披露資料。

帖文引述公署調查報告指,懲教署認為資料屬第三者資料,而且其中一個非政府組織(組織甲)主動聯絡署方反對披露資料,並引述該組織甲稱「當時市面口罩供應緊張,社會暴力氣氛仍然濃厚」,擔心組織聲譽受損或受滋擾、遭他人惡意詆毀甚至衝擊等。報告又指,沒有確切證據證明在坊間售賣的CSI口罩來自非政府組織,披露資料會令市民錯誤解讀,誤將矛頭指向非政府組織;以及披露資料會對非政府組織造成傷害,超過披露資料的公眾利益等。

帖文亦引述公署指,懲教署在拒絕提供資料前,並沒有徵求除組織甲外、其他非政府組織是否同意披露資料,並指懲教署僅依據組織甲口頭意見而假設其他組織亦不同意披露資料,過程及決定欠穩妥。公署亦指,CSI口罩涉及公共資源運用,有關口罩被濫用的報道涉及政府部門及非政府組織的公眾形象及信譽,任由公眾猜疑及讓傳言發酵,反而會對懲教署及非政府組織造成不公,認為懲教署應盡量披露資料以釋公眾疑慮,恢復市民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