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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回應香港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一事。汪文斌指出中國是法治國家,香港是法治社會。在香港從事新聞工作,應當嚴格遵守中國和香港法律,自覺接受法律監督。外國在港媒體和記者只要遵守法律,依法依規進行報道,各項合法權利都會得到充分保障。外交部支持香港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媒體的管理和服務。

他指,注意到香港警方已表示,做法將幫助警方在不影響警方行動效率的情況下盡量配合傳媒工作並提供協助,這有利於保障符合資格的新聞媒體和記者的正當權利。汪文斌引述外交部駐港公署已經闡明立場。香港外國記者會應當立即停止打著新聞自由的幌子插手香港事務。

內地央視新聞發表評論,指「立新規、止歪風,撥亂反正,正是為了保障符合資格的新聞媒體和記者應有權利,正是為了捍衛香港新聞自由,完全是正當合法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