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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協會表示,警務處長鄧炳強出席網上節目訪問時言論將懷疑違法人士與記者扯上關係,有抹黑傳媒的成份。

記協指,《基本法》第27條保障市民享有新聞自由,有權在公眾地方進行採訪,而鄧炳強引述記協曾指任何人均是公民記者,繼而聲稱部分「黃背心任何人記者」在衝突現場進行非採訪工作,包括參與遊行、刻意阻礙警方工作、搶犯甚至投擲雪糕筒攻擊警察等,記協認為刻意將懷疑違法人士與記者扯上關係,容易予公眾一個壞印象,說法極為誤導。

記協質疑,警方過往已曾多次重複「有身穿黃背心的人假扮記者阻礙警方工作」的說法,卻一直未有提供任何確實的佐證。記協對於執法部門首長再次在毫無實證的情況下,隨意抹黑新聞業界,感到匪夷所思,要求鄧炳強立即收回有關言論。

記協表明,倘若有人正在進行違法活動,不論該人士的職業為何、穿着甚麼服飾,警方如有足夠證據均可將其繩之於法。但警方不能以不懂分辨記者為由,隨意地在公眾地方突然劃出「限制區」限制傳媒採訪,隨意侵害新聞採訪自由。

記協又指,鄧炳強提到美國紐約市警察局會向記者發出記者證,容許記者進入封鎖區採訪,但從公開資料可見,申請人只需提交作品證明過去24個月有親身採訪,毋須證明受僱於傳媒機構,自由身記者及自僱記者都可獲發記者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