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十.一假期,事前有人張揚要出來暴力抗爭,甚至縱火,結果有多少人出來就會揭曉。今年警方事先張揚會嚴打,如果有危害他人的激進行為,有可能被判重罰。同時,今年《港區安全法》實施,如果有人以身試法,有可能就要面對《國安法》,有執法部門人士奉告,行事之前要想清楚,不要出事後追悔。正如有港人涉嫌犯了《國安法》或其他法例,不待法庭裁決,就離境偷渡,結果被內地海警擒獲,自行墮進中港兩地的法網。

踢燙手山芋給政府

十二名正被司法追究的港人,早前偷渡過境內地時被捕,變成自行「送中」。偷渡本身是罪行,違反保釋條例同樣違法,這些人有沒有犯上《國安法》還待審判,但卻已先觸犯保釋條件,實在情何以堪。這些人很多都是大好青年,落得這個遭遇,只能說一子錯、滿盤皆落索,當初是聽了精人出口,自己就付諸行動。

十二名逃避刑責的嫌疑人士出事,有非建制派議員代為出頭,日前趁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出席立法會時,包圍他不斷施壓,司長也一貫其好人作風,只作迴避。不過,內媒周初就忍不住發炮,質疑這些說法是本末倒置。

有建制中人直言,反對派把十二「瞞徒」在內地被捕,以及拯救他們說成是特區政府的責任,實際上是在卸責,把燙手山芋踢給特區政府「埋單」。

反對派有救人責任

建制中人說,反對派簡單地把十二人說成是港人,實際上是刻意淡化他們涉嫌違反保釋條件偷渡,甚至有意無意說成是中港合謀誘捕。這種陰謀論若不高調澄清,嚴正立場,隨時就變成「八三一太子站打死人」的造謠翻版。如果說政府對他們偷渡有責任,反對派是不是覺得讓他們保釋的法庭有責任,以後也不應讓同類案件的任何人保釋,以確保他們不會因為偷渡被捕呢?

這些青年人因為暴力或其他行為犯官非,現在變成偷渡犯或棄保潛逃人士,前途隨時盡毀。他們做出這種行為,當日鼓吹違法達義的人是不是應該承擔「教育」的責任呢?當日街頭暴力橫行,非建制派議員盡了多少努力,呼籲市民要守法、和平表達呢?

非建派議員圍着官員指手劃腳,但他們都知道作用有限。有建制中人就提議,這些議員不妨北上陳情,親自救「瞞徒」出險,若然成功固然大獲好評,贏盡掌聲,就算吃了閉門羮,至少也可以顯示自己不是得把口。如果有需要,政府不妨提供協助,替他們成團後安排交通直抵邊境。

有理不說自滅威風

「十二瞞逃」事件,起因本來是有人棄保偷渡,從疑犯都是港人的道義立場,政府應該予以協助。然而,偷渡本身不是甚麼正當行為,反對派一邊做旁觀者,一邊聲大夾惡,慢慢把責任套在特區政府和中央身上,官員對於這些把罪名像掛聖誕樹的做法不去指評,慢慢就在市民大眾心目中變成犯失責,等如是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管治的底氣就變得愈來愈弱。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架勢堂」 作者:齊秀峰